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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刺激反应与过敏反应的区别  
   
    对于接触性皮炎原发刺激与过敏反应的区别一般是不困难的,前者多在接触后不救出现反应,局部有灼烧、刺痛感,皮损范围与接触部位相一致,当去除接触物后皮损很快消退;后者接触后须经过一定潜伏期才出现反应,局部瘙痒,皮损范围以接触部位为主,但在周围甚至远离部位有时也出现反应,当除去接触物后皮损仍持续存在、不会很快消退。上述区别的要点也适用于斑贴试验,但由于斑试的面积很小,有时不易将原发刺激与过敏反应区别开来,特别当斑试反应呈现可疑及弱阳性反应结果时,二者的区别就很困难,此时应结合临床综合考虑,必要时数周后重复一次。
    斑贴试验时刺激反应的发生原因⑴斑试物的浓度太高,具有刺激性,即所称的原发刺激。⑵受试部位原有皮肤炎症或机体处于高度过敏状态,以致皮肤较易被“激惹”,即所称“激惹反应”。本诊断试剂盒的各斑试物经过动物试验及正常健康者试验,斑试物的浓度均不会引起原发刺激,但以针对某患者而特制的斑试物,则浓度不当时可致刺激反应。弱被试区原有皮炎湿疹或者处于高度过敏状态,此时是不适宜作斑贴试验的。否则很容易出现“激惹反应”,结果将是不正确的。
为了避免原发反应刺激及激惹反应,应注意以下几条:
1. 斑贴试验应在外观完全正常的皮肤上进行。
2. 不应在机体处于高度过敏状态时作斑贴试验,如急性荨麻疹,药疹、急性泛发湿疹等发病时或刚愈不久。一般应至少在治愈两周后进行。
3. 斑试物的浓度应适者,不应具有刺激性。
4. 受试部位事先不必有意用肥皂或溶媒清洁备皮。